桂建人〔2014〕87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的通知》(桂建管〔2013〕11號)和《關于印發〈廣西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教育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桂建人〔2013〕45號)精神,為提高我區建筑施工、監理(建設)單位見證取樣人員業務水平,保證工程質量,經研究,決定進一步規范我區建筑施工、監理(建設)單位見證取樣人員崗位培訓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崗位培訓對象
在建筑施工、監理(建設)單位從事建設工程材料質量檢驗見證取樣工作,尚未取得《廣西建設工程材料質量檢驗見證取樣人員崗位證書》(以下簡稱《崗位證書》)的人員。
二、崗位培訓內容
1.常用建材取樣依據、方法及檢驗指標;
2.市政材料取樣依據、方法及檢驗指標;
3.節能材料取樣依據、方法及檢驗指標。
三、組織管理
全區建筑施工、監理(建設)單位見證取樣人員崗位培訓工作由我廳教育主管部門總負責、協調。具體培訓工作委托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培訓中心(以下簡稱“廳培訓中心”)、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以下簡稱“區質安監總站”)、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協會(以下簡稱“區檢測協會”)和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市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其中,廳培訓中心主要負責培訓班考試考務、證書辦理等工作;區質安監總站主要負責編制培訓(含繼續教育)教學大綱及培訓資料等工作;區檢測協會協助做好考試考務等工作;各市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落實具體培訓工作。
四、證書復檢
崗位證書有效期為3年,持證人員在每一驗證有效期滿前,需進行證書的年審驗證。持證人員在每一驗證有效期內應當接受規定要求的繼續教育。
五、其他事項
(一)各市主管部門要合理安排本轄區內見證取樣人員的培訓工作,報名培訓以工作單位為主體統一在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網(www.gxzljd.com)上“檢測人員培訓報名管理系統”登錄完成。
(二)取得2011年頒發《崗位證書》的人員應參加2014年繼續教育學習后,才能辦理延期手續; 2011年前頒發的《廣西建設工程材料質量檢驗見證取樣人員崗位證書》按新的要求換證。
(三)聯系方式
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培訓中心:馬世軍 0771-5552419;
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韋富燦0771-5846195;
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協會:牟光林0771-5512971;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及聯系方式可在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網(www.gxzljd.com) “檢測人員培訓報名管理系統”查詢。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9月18日